一、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特点 会计咨询并不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作为受托咨询,性质上是参谋性的服务,具有有偿性和自愿性。但作为一项特殊的智力服务工作,其职业特点主要表现为: 1、独立性。 2、客观性。 3、创造性。 4、科学性。 5、协作性。 二、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范围 1、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经济管理咨询。 2、代理纳税申报。即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委托,根据委托人的收入或所得,代理委托人办理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订合同、章程和其他文件。 4、培训财务会计人员。 5、其他会计咨询业务。 三、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社会各界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服务。 3、一切判断应基于客观事实。 4、不仅服务于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更要着眼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5、对委托者恪守各项约定,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将任何资料泄露给第三者。 6、不做因维护委托者的利益而损害第三者利益的事,也不做以委托者以外的利益为目的的人事或贸易的推荐或介绍。 7、不接受力所不能及的委托咨询任务。 8、不吹嘘自己的业绩,不诋毁或诽谤其他咨询人员或咨询团体。 9、不接受额外的酬金,严格按事先商定的标准收费。 10、以实施方案后经济效益的提高来衡量咨询工作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