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9
广东省国税局近日发布《广东省国税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试行)》,确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以下简称“说理式执法”)。
广东国税“说理式执法”在范围运用、推行方式、规范执法等方面实现了多项全国首创:第一个以公告形式颁布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第一个在征管稽查类文书中推行说明理由制度;第一个实现税收执法说理文书的信息化。广东国税就此表示,“说理式执法”让税收执法有温度。
“税收执法说明理由”是指国税机关在税收执法中作出或拟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税收执法行为时,向行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该执法行为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因素等理由的行政执法模式。
说理式执法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要求行政机关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析情理,把税务行政执法从税务机关的单向行为变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的双向行为。这种征纳互动防止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促进了税务行政执法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增强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
广东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宁江介绍:“我们聚焦税收执法工作,从最经常引起纳税人不理解、纳税人遵从偏离度高的事项和环节入手,让执法者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充分与相对人沟通说明,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从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化解征纳矛盾,防范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近年来,广东省国税局把说理式执法作为推进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全面规划指导、以点带面推广等手段,将说理式执法逐步向全省国税系统范围推广。从2012年广州市首创推行,到2015年在广东各市试点推行情况看,广东国税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事零售百货用品业的李女士因为存在销售商品不依法开具发票的行为而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但在税收管理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现场解答了李女士的疑惑后,李女士表示:“这100元罚款,我服!以前被罚收到的只是一张冷冰冰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我不懂税法,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现在不同啦,管理员来我公司摆事实、讲问题、听辩解,告诉我处罚的原因和依据,虽然被罚了款但我心服口服。”
广东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推行说理式执法,让执法者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充分与相对人沟通,在执法中体现出服务的职能,从制度上保障了行政行为公正、公开的实施。将更加有力地提高全省国税系统的执法水平和征管质量,有效化解涉税争议。